2022年7月29日,庆祝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成立10周年系列学术讲座第八讲在线上举行,本次会议主题为“增值税实际税负差异的成因阐释:基于生产网络的视角”,主讲人储德银为安徽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储老师主要围绕全文概述、引言、事实分析、研究设计、研究内容、结论与建议六个方面进行主题讲座。
首先,储老师对论文全文进行了总体概述。他指出,缓解制造业各子行业间增值税实际税负不平等问题,对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以及经济稳定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但是当前关于我国制造业增值税税负不平等成因的研究大多聚焦制造业行业本身展开讨论。随着国内大循环的逐渐形成和专业分工的不断深化,行业间投入产出关联日趋紧密,将行业置于生产网络之中进行分析的重要性凸显。因此本研究的目的是从生产网络层面解释制造业行业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差异成因,以期为解决增值税税负扭曲问题提供新的思路。结论表明,生产网络特征对于制造业关联度与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关系具有显著的调节作用。
然后,他进一步介绍文章引言。从选题背景上看,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在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很大程度依赖于财税政策的合理运用,如何利用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服务于制造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稳定增长,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已有的研究对于我国增值税税制改革的影响效果、制造业各行业增值税实际税负不平等的后果、增值税实际税负差异成因做了较多探讨,其中认为以“增值税转型”和“营改增”为典型的增值税税制改革围绕增值税抵扣制度,对企业税负和企业行为产生了显著影响,但这些研究未对制造业各行业间税负差别、成因及结构特征进行解释,而这恰好是优化制造业财税激励政策、解决增值税实际税负不相等的现实依据和经验基础。从投入产出角度讨论制造业增值税税负差异问题也将赋予增值税抵扣机制更为丰富的内涵。
通过讨论制造业各行业在生产网络中的位置特征或功能属性对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影响效应,研究有三点发现:制造业某一行业与其他行业的中间投入关联越紧密,则其承担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越低;对于处在产业链上游和生产网络中心的行业,数量较少或稳定性强的后向关联减弱了行业关联度对其实际税负的影响效应,具有高影响力和高感应度的行业难以通过调整中间品关联度降低其税负;关联度较高的制造业行业还可以通过调整中间投入品种类、进行税负转嫁以及实施避税行为等途径减轻其增值税实际税负。
接着,储老师对文章的事实分析展开描述,介绍了增值税改革的制度背景、制造业行业增值税的实际税负特征、制造业关联度特征、制造业行业关联度与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关联性分析,并推出相关结论:在销项税不变的情形下,制造业某一行业与为其提供中间品行业的关联程度将对该行业承担的增值税实际税负产生影响,关联程度越高则能够抵扣的进项税越多,从而使得其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越低。
接下来,储老师通过研究设计、研究内容两部分建立计量模型来验证事实分析的结论,一是研究行业关联度对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影响,二是研究生产网络特征对制造业关联度与增值税实际税负关联的调节作用,三是研究行业关联度对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的作用机制。从相关性分析上看,关联度越强的制造业行业,其增值税实际税负通常较低,实证模型同样证实了行业关联度对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影响系数显著为负。储老师从两个角度解释这一现象:一方面,从中间品的需求侧来看,若某一行业与其他行业关联度较高,意味着该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中间品交易往来,使用来自其他行业的中间投入品数量较多,对于其他行业产品的需求较为明显。根据增值税抵扣原则可知,该类行业企业将取得更高额度的增值税发票用于进项税额抵扣从而减轻实际税收负担。另一方面,在中间生产结构层面,若某一行业的中间品投入关联较强,说明其生产所需投入的中间品种类较多且份额较大,该类行业中企业生产的产品一般具有增加值含量较低的特征。考虑到增值税以增加值作为税基,增加值份额越小的行业其增值税负担可能越轻,因而,与其他行业关联度较高的行业中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更低。
进一步,本篇论文通过更换增值税实际税负的计算方法、更换行业关联度的计算方法、更改样本区间、控制其他固定效应、将进项税额作为被解释变量进行了稳健性检验,并分地区、分行业、分所有制进行了异质性考察。其中,制造业行业关联度对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的负向影响呈现“东中强、西部弱”的空间分布格局,相较东部和中部地区,西部地区制造业的行业关联不会显著影响企业税负,这是因为高端制造业行业多集中于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制造业企业数量相对较少,多为初级产品生产、原材料加工等基础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较短,行业关联度对企业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影响不突出。
在技术密集型行业中,行业关联度对增值税实际税负产生了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劳动密集型和资本密集型行业中这一影响不显著。可能的解释是我国技术密集型行业具有“高投入率、低增加值”特征。行业关联度对国有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负向影响不明显,主要减轻了非国有企业的税收负担。相对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能够更灵活地通过与更多的中间品行业建立联系以扩大进项税抵扣范围。
此外,文章将生产网络特征(上游度、中心度)与行业关联度的交互项加入基准模型,考察生产网络的调节效应,发现处在产业链上游的企业行业关联度对增值税实际税负的负向影响更小,接近生产网络行业中心位置的行业的实际税负受中间品关联的影响程度较低,主要解释为上游企业的中间投入关联少,中心度高的企业能够甄选优质企业合作,进项抵扣相对稳定。将生产网络功能特征(影响力、感应度)与行业关联度的交互项加入基准模型则发现对于高影响力或高感应度的行业,中间品关联程度对其增值税的实际税负的负向影响程度更低。除此之外,对于与其他行业的投入关联网络更为广泛的受益板块行业,中间品关联度对增值税实际税负具有更为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对具有中间品流出特征的溢出板块的行业,行业关联度对其承担的增值税实际税负的影响程度相对较低。
中间机制检验部分,储老师简单介绍了行业关联度提升主要通过提高中间投入品替代弹性、提高税负转嫁能力、增加企业避税行为三个路径降低了制造业企业增值税的实际税负,并欢迎有兴趣的同学进一步阅读论文了解其作用机制。最后,结论与建议部分,储老师再次回顾了研究的三个结论,并从针对性实施结构性减税、对高影响力或上游度高或处于生产网络位置核心位置企业给予更大幅度税收优惠、提高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性、完善监督和披露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
在讲解结束后,储老师与中心博士生李泰奇和耿纯老师就计量模型方法和数据处理相关问题进行了探讨,还邀请其指导的博士生对问题做了细致的解答。会议最后,耿纯老师对储德银老师的本次讲座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