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1-22日,由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大学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中心承办的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2019年年会暨第31届海峡两岸财税法学术研讨会在河北保定隆重召开。
本次年会的主题为“新中国70年财税改革暨财税法治建设的主要成就”。此次年会共有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厦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台湾大学、东吴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法律实务部门、期刊出版机构200多名财税法学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参加会议。
(图为年会到会代表合影留念)
与会专家学者围绕“财政法治建设”、“税收征管制度的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税务诉讼与税务复议”、“纳税人权利保护”、“税制国际比较与中国经验”、“地方财税法治建设”、“社会保险征管制度与国企改革”八个议题分四个分会场展开激烈的分组讨论,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财税法治的建设建言献策,碰撞出思想的火花。
我校副校长马海涛教授,财政税务学院汤贡亮教授,税收教育研究所所长贾绍华教授,国际税务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副教授以及法学院郭维真副教授、硕士研究生任倩应邀参会,同全国财税法学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们就财税法学的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研究会副会长马海涛教授就《我国社会经济转型与财税改革发展》作了大会主题发言;他认为,中国社会经济转型从70年的发展历程看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49-1978年,我国实施了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体制。第二阶段是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探索时期。第三阶段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第四阶段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随后他梳理了财税改革的脉络,第一阶段是统收统支的财税体制,第二阶段是包干制,第三阶段是分税制,第四阶段是构建公共财政制度,第五阶段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最后他对70年来我国财税改革的特点及经验进行了总结。
研究会副会长贾绍华教授主持理事会会议,主持了对理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财务预算及执行报告的表决程序。
研究会顾问汤贡亮教授主持了“青年学者论坛”,对青年学者在学术研究中心对理论和实践问题的关注与成果给与了高度评价和鼓励。
研究会理事曹明星副教授就《IFA2019伦敦年会综述及国际税法的历史趋势》作了大会主题发言,他介绍了国际税法的全球发展,评析了BEPS方略的总体价值与局限性;从国家职能角色与政府价值贡献角度,分析了新形势下国际交易总框架的理论基础和礼法双行新秩序的制度基础,进而提出了关于国际税法平天下中国思维的初步构想。
研究会理事郭维真副教授就《国家治理理念下法律保留的路径研究——以增值税税率调整权限为例》作了主题发言,她以政策出台对法律保留的背离为切入点,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发言:一、增值税税率调整法律保留的正当性,追求民主的法律保留是否有碍效率;二、增值税税率调整政策出台背离法律保留的深层原因,即税收行政法规上升至法律的形式导向,对受益行为实质合法性的误读,以及涉税行政法规的功能定位偏失;三、在对策层面,主要是基于国家治理理念,探讨我国税收立法横向授权的优化路径,包括明晰法律保留事项、通过有限立法授权保持法律保留的弹性,并需要兼顾税收法定的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
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任倩提交了题为《新形势下的文化发展与文化事业建设费:基于财税法治的视角》的论文并被收录于会议论文集。
通过此次学术交流活动,我校财税法学研究和教学成果得到了各界的好评,财经与政法结合的特色优势视角,拓宽了财税法的研究领域和思路,加深了研究的厚度与创新力,不仅展现了风采,也助力研究会收获财税法治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