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安排:
考生身份和纸质版资料核验:12月9日13:00,学院南路主教109教室,查验考生身份证,核验真实身份;同时审核报考纸质材料有效性,请准备以下原件材料;
1.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成绩单: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需加盖就读单位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保管单位公章);
3.科研成果:发表论文期刊、著作、科研项目立项证明或结项证明等;
4.外语水平证明:符合免考要求的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参加中央财经大学当前招生年度组织的外国语笔试,可不提供此项材料;
5.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6.专家推荐信: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7.获奖证书。
专业课考核、综合能力考核:12月9日13:30-17:30,学院南路主教107教室;(面试。两项考核每位考生测试时间总计不少于25分钟 )
外国语考核:12月9日13:30-17:30,学院南路主教107教室;(面试,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12月9日13:30-17:30,学院南路主教107教室;采取面谈的形式考核。
特别说明:请携带5份资格评定时提交的材料(上交给评委看),如有其他的奖项、科研成果材料等均可携带;请准备一份PPT,时间不超过10min,包含个人情况、科研情况、读博研究计划、获奖情况等等。
二、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基础课笔试(学校组织)*0.3+专业课面试*0.315+综合能力考核*0.315+外国语考核*0.07
三、学院录取原则:
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在专业总招生计划内,按照总成绩排名统一录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
1. 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
2. 任一项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 任一项笔试未达单科分数线。
4.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不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1.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提交时的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 应届硕士毕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硕士学位的;
3. 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患有严重疾病隐瞒不报的;
4. 影响录取的其他情形。
四、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老师
咨询电话:010-61776237
咨询邮箱:rcpy_snf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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