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围绕“增收入、优支出、调关系、防风险”等维度,部署一系列财税改革重要举措,促进有效解决地方财政困难,推动地方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
202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力度”“加强财政科学管理”“健全地方税体系”等作出系列部署,将促进有效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筑牢地方财政运行底线,为地方财政纾困赋能,推动地方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
重视解决地方财政困难的改革紧迫性
近年来,受经济结构转型、疫情冲击、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地方财政运行压力增大,结构性矛盾凸显。
地方政府收支矛盾仍存。受土地出让收入呈现波动下行趋势等因素影响,地方财政收入来源收窄。但从支出来看,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民生类刚性支出持续增长,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支出需求旺盛。部分地方尤其是县乡基层财政困难,“三保”支出压力加大。
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不容忽视。部分地方政府隐性债务规模较大,偿债压力较大,债务化解面临较大困难。同时,房地产市场周期性调整、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等问题与财政风险交织,进一步增加地方财政风险防控形势的复杂性。
地方自主财力保障能力较弱。全面推开营改增后,地方税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缺乏稳定可靠的主体税种,地方财政对中央转移支付和共享税收分成依赖程度较高。现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共享税分成机制刚性较强,难以充分满足地区间公共服务差异化发展需求。消费税等有望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的改革尚未全面实施,限制了地方财政自主调控的空间。
财税改革多措并举解决地方财政困难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围绕“增收入、优支出、调关系、防风险”等维度,部署一系列财税改革重要举措。
健全地方税体系,增强自主财力“造血”功能。当前,地方自主财力不足是地方财政困难的核心症结,对此,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地方税体系,拓展地方税源”,并把推进消费税改革作为重要突破口,部署“调整优化消费税征税范围、税率,并推进部分品目征收环节后移”。这一改革不仅能进一步发挥消费税调节消费行为的功能,还能通过征收环节优化为地方税源培育和地方财力提升创造有利条件。随着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从生产端后移至消费端,税源分布将与消费市场布局更相匹配,这能够有效激发地方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市场的积极性,推动地方以消费升级带动产业发展,涵养优质税源,为地方财政构建可持续的增收路径,夯实地方自主财力基础。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在增强地方自主财力的同时,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持续用力优化支出结构,更加注重支持提振消费、投资于人、保障民生等方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重要抓手,通过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建立有保有压、可增可减、动态调整的预算分配机制,打破以往预算编制中的“基数固化”思维,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实际需求统筹安排资金,从源头上减少资金闲置浪费。同时,建立健全增收节支机制,积极盘活利用存量资源资产,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通过严控一般性支出,坚决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将节省下来的资金集中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此外,通过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提升财政资源统筹能力。
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激发地方政府活力。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议题。政府工作报告立足于“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基本原则,提出通过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缓解地方财政压力,激发地方政府活力。当前,我国一般性转移支付体系中,除均衡性转移支付外,多数转移支付资金均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地方政府可统筹调配的空间相对有限。今年,中央拟增加对地方的均衡性转移支付,通过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能够增强地方自主财力,更好满足地方发展需要。政府工作报告还提出“开展整合统筹使用转移支付资金试点”,该举措将进一步提升地方财力保障水平,有效缓解地方财政运行压力。
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筑牢财政安全底线。债务风险是地方财政运行的重大隐患,政府工作报告对“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作出系统性部署。一方面,构建政府债务管理长效机制,坚决把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健全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优化债务监测考核指标,提升风险源头防控能力;另一方面,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分类有序推动改革转型,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化解存量债务,严禁虚假化债行为,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例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4万亿元,重点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隐性债务置换,为地方债务化解提供资金保障。
强化改革落地的关键支撑与实施保障
财税体制改革涉及利益格局调整,任务艰巨复杂,需要强化统筹协调、压实主体责任、完善配套机制,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强化改革协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与金融、产业、土地等领域的改革密切相关,需要加强政策协同,形成改革合力。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和有效性”,将财税政策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就业政策等统筹协调,避免政策碎片化。例如,依托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通过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中小微企业和民间投资等领域,培育壮大地方税源;聚焦新质生产力、新型城镇化、人的全面发展等重点领域,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增强地方财政增收后劲。
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地方政府是财税体制改革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需要主动作为、积极探索。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各级政府要更好‘当家理财’”,地方应结合实际制定改革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措施,确保改革部署落地生根。同时,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避免盲目举债搞建设,推动财政健康可持续发展。
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统计、财税、考核等制度,规范地方政府经济促进行为”“完善差异化考核评价体系,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让广大干部心无旁骛抓落实、办实事”。应建立健全财税体制改革成效评价机制,完善对地方自主财力建设、地方债务化解的考核和激励方式,充分调动地方改革积极性。同时,加强改革推进跟踪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改革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6年3月11日B1版。
文章来源:中国税务报公众号
审核:王麒植
责编:张子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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