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批次)
2024年11月14日    编辑:    浏览量:    


一、中心简介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为响应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在财政部的直接领导下,由中央财经大学协同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和山东财经大学等5所财经类院校,联合北京、上海、厦门三地国家会计学院,连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社科院等所属科研机构,以及国际著名财税科研机构,于2012年共同组建的财政领域的国家级“智库”。自成立以来,中心紧盯“国家亟需、世界一流”目标,汇聚多方资源,围绕中国财政体制发展与改革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充分发挥财税学科优势,竭力打造成推动我国财政学科融合发展的专业科研教学机构。

中心是中央财经大学落实教育部与财政部“省部共建”的牵头单位;2018年,中心与财政部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共同建立“全国政府预算与会计研究智库”;2020年,财政部“财税改革研究”专家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中心作为专家工作室的执行单位,全面承担了财税改革领域的重大、前瞻性政策研究,认真履行“为国而生,与国同行”的使命,践行“为人民做学问”的研究初心。中心立足于财政基础理论创新,旨在建设跨学科、国际化的财政学科研人才培养高地,期待我们的学生能够拥有国际化与多学科的视野,通过扎实的科研能力服务于中国当前财政改革的实践与财政理论中国学派的构建。

作为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二级培养单位,中心于2014年开始实施创新精英人才培养计划,重在对具有应用能力、开拓精神和创新思维的复合型、学术型人才进行培养,拥有完善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博士后培养体系。中心现有博士生含博士后导师4名,分别为:李俊生教授,马海涛教授,王红梅教授,姚东旻教授。

中心以国际合作为人才培养突破口,已与美国斯坦福大学、美国加州大学河滨分校、美国雪城大学、以色列希伯来大学、德国弗莱堡大学、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荷兰莱顿大学、奥地利维也纳经济大学、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意大利博科尼大学、美国旧金山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加拿大卡尔顿大学、韩国梨花女子大学、美国巴德学院利维经济研究所、英国利兹大学、国际财税协会(IFA)、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荷兰国际财税文献局(IBFD)、联合国训练研究所(UNITAR)等二十余所国际顶尖财税机构和世界知名科研院所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知识引进来”和“师生走出去”国际合作交流方略,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国际交流机会。在“师生走出去”方面,2019年,中心与加拿大萨斯喀彻温大学JohnsonShoyama公共政策研究院达成“双博士学位”合作方案(中方经济学,加方政治学),未来拟针对中心的博士生开展培养项目。在“知识引进来”方面,中心广泛邀请国际知名学者对中心学生进行短期、长期授课以及联合研究指导,启发中心学生从跨学科视角开展财政学研究。

中心创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和完备的人才培养体系,彰显出独特的人才培养优势,获得了显著的培养效果。在学术科研能力方面:(1)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位列学校各院之前茅。2014年—2024年9月,中心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如《管理世界》《世界经济》《社会学研究》、Journal of Asian Economics(SSCI)《金融研究》《经济学动态》《财政研究》《世界经济文汇》《财经研究》《税务研究》等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拥有学校A类及以上学术论文发表记录的研究生占比达40%。(2)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和高水平学术会议。中心学生参与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审计署、中国财政学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税务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项重大课题研究共计60余项,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做论文宣讲共计80人次。2019年、2021年,2023年中心三名学生获得中央财经大学 “龙马学术之星”(全校每年5名);2019级博士生从国内24所高校推荐的经济学博士生中脱颖而出,入选参加2020年第7届德国诺贝尔奖获得者大会(全国仅30人)。(3)在毕业去向方面,近四年来中心多名博士毕业生任教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山东工商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等国内财税学科知名院校,毕业生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比例接近60%。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类别


专业(代码)

考核制招生计划

研究方向(代码)

指导教师

财政学

020203

6

01.财政基础理论与政策

导师组

02.政府绩效预算与财政管理

03.国际财税


本年度分两批次进行招生,此次开展第一批次,第二批次预计将于2025年上半年约3月至5月间开展。考虑到部分专项计划及非全日制招生名额尚未下达,第一批次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第二批次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如有部分专业第一批次招生名额未使用完毕或有部分学院第一批次不招生,将在第二批次继续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同时,如后期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名额有增量,学校将进行进一步分配。

2025年,中心财政学专业第一批次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6名(不含硕博连读生名额)。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2025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已获硕士学位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完成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scse.edu.cn/。如教育部后期出台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5.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7.具备良好的外国语水平。

8.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四、组织机构

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并对本单位招生和录取结果负责。

五、报名流程

申请考核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材料报送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均按要求完成的考生方为报名成功,否则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网报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24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网报要求:

1、报考条件核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查阅《中央财经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gs.cufe.edu.cn/info/1056/11581.htm,以下简称招生章程),确认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网上填报信息。我校申请考核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务必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如实、完整、详细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均可使用已注册账号登录进行修改,报名截止,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如考生重复报名,我校仅保留距离网报截止日期最近的一条已完成缴费的有效报名记录,其他报名记录认定无效。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1月24日中午12:00。网上报名后,凡是已向学院报送申请材料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上缴纳200元报考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愿放弃对应报名记录的报名资格及后续笔试、复试资格。不符合报考要求缴纳报考费的,不予退费。

(二)资格评定

材料提交时间:2024年11月13日—11月24日中午12:00

学院评定时间:拟于2024年11月24日—11月26日下午15:00

材料要求已于本通知附件内容中公布。模板详见通知附件“资格评定模板材料组”。如学院提供自定模板,以学院模板为准。

考生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送材料或未按学院要求报送材料,均视为资格评定未通过。考生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评定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六、考核相关安排

根据北京市博士招生相关要求,本批次考试方式为线下考核。笔试考核时间原则上为3小时;专业课考核的考试方式以学院要求为准。

时间

相关安排

11月30日

外国语笔试、基础课笔试

拟定12月2日

公布进入下一阶段考核名单

拟定12月2日-12月5日

专业课考核(学院各复试考核项目)







考核时间具体请见学校《关于公布2025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的通知》中相关说明。(https://gs.cufe.edu.cn/info/1051/11592.htm)

(一)外国语笔试免考条件及证明材料提交

具备下述合格外语水平证明的考生可在提交报名材料阶段同时提交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申请免考外国语笔试,具体如下(3年内:指本批次博士报名开始日期前3年内):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3年内);

(2)GRE成绩310分及以上(3年内);

(3)GMAT成绩650分及以上(3年内);

(4)雅思成绩(A类)6.5分及以上(3年内);

(5)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500分(3年内);

(6)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3年内);

(7)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3年内);

(8)参加中央财经大学于当前招生年度中组织的外国语笔试并成绩合格。

注1:满足(1)至(7)条件的考生可申请免考我校本批次外国语笔试,但须在向学院提交有效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同时,在研招网报名的备注项1中明确注明“考生+姓名+申请免考外国语笔试”,若未标注,责任自负。

注2:因分属不同序列,如考生在同一招生年度第一批次招生阶段报名非定向序列后参加外国语笔试考核合格,又于第二批次招生阶段报名定向序列,不属于外国语笔试可免考情况。

注3:外国语考核(含考生免考材料评估及外国语笔试)仅区分合格与否,不作为考生最终考核总成绩加总项。

(二)其他事项

考生在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仅有一次机会参加资格评定和后续的考核,即已在第一批次报名中通过资格评定获取考核资格的考生,不得在第二批次中报考获取过考核资格的同一学院同一专业。

如考生参加第一批次已获得拟录取资格,则不准予参加第二批次考核;只有放弃拟录取资格后,方可准予参加第二批次考核。

如考生两批次均报考,只要任何一批次获得拟录取资格,需放弃该批次拟录取资格后,才允许继续参加另一批次的资格评定、考核或拟录取流程,否则另一批次流程自动终止。请考生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和批次。

举办第一批次考核的学院如后期获得招生名额增量,原则上将优先用于招收第一批次合格生源(定向分配到对应博导的招生名额除外),当第一批次无合格生源后,启动第二批次考核。百分制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其他材料(详见通知附件“表单填报预备材料组”)

此部分材料拟定于拟录取阶段组织提交。考虑到相关审批盖章流程问题,特提前向考生提供。请考生尽早准备,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和审批。

1. 思想政治情况表——A4纸正反面打印并手书

2.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A4正反面打印并手书1-6页

3. 填表说明

八、其他

后续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录取办法、考试安排、成绩查询和通知书发放等)均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cufe.edu.cn)中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最新信息。

如有与学科专业相关问题或诉求,请联系学院: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网址:https://ccfd.cufe.edu.cn/

咨询电话:方老师,010-61776237

咨询邮箱:rcpy_snfd@163.com

特此通知。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2024年11月13日

撰稿:方蕾

审核:姚东旻

责编:姚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