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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含定向与非定向)
2023年04月21日    编辑:    浏览量:    


一、中心简介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是为响应国家“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在财政部的直接领导下,由中央财经大学协同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北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和山东财经大学等5所财经类院校,联合北京、上海、厦门三地国家会计学院,连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社科院等所属科研机构,以及国际著名财税科研机构,于2012年共同组建的财政领域的国家级“智库”。自成立以来,中心紧盯“国家亟需、世界一流”目标,汇聚多方资源,围绕中国财政体制发展与改革领域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充分发挥财税学科优势,竭力打造成推动我国财政学科融合发展的专业科研教学机构。

中心是中央财经大学落实教育部与财政部“省部共建”的牵头单位;2018年,中心与财政部全国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共同建立“全国政府预算与会计研究智库”;2020年,财政部“财税改革研究”专家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中心作为专家工作室的执行单位,全面承担了财税改革领域的重大、前瞻性政策研究,认真履行“为国而生,与国同行”的使命,践行“为人民做学问”的研究初心。中心立足于财政基础理论创新,旨在建设跨学科、国际化的财政学科研人才培养高地,期待我们的学生能够拥有国际化与多学科的视野,通过扎实的科研能力服务于中国当前财政改革的实践与财政理论中国学派的构建。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类别和修业年限

2023年,财政学专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3名(含马海涛教授1名)。

定向就业招生具体请见学校《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的通知》中相关说明。

http://gs.cufe.edu.cn/info/1051/9820.htm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必须具备下列学位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学位;

(2)国民教育系列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在攻读博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非学历教育(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无硕士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和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已获得硕士学位证书。

4.在港澳台地区或国外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须于2023年我校博士研究生入学前获得硕士学位且同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网址:http://www.cscse.edu.cn/。如教育部后期出台相关政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5.按教育部要求,以下两类考生:①现为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②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按合同履行服务义务的在职人员考生,均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如考生与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双方纠纷而影响报名考试和录取报到的,责任自负。

6.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信。

7.身心健康状况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8.具备良好的外国语水平。具体条件如下(3年内:指本批次博士报名开始日期前3年内):

(1)TOEFL成绩90分以上(3年内);

(2)GRE成绩310分以上(3年内);

(3)GMAT成绩650分以上(3年内);

(4)雅思成绩(A类)6.5分以上(3年内);

(5)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500分(3年内);

(6)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3年内);

(7)在母语为英语的国家或地区参加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并获得学位(3年内);

(8)中央财经大学于本次申请考核组织的外国语笔试合格。

符合(1)至(7)条件的考生可选择不参与我校本批次外国语笔试考核,但须在向学院提交有效外国语水平证明的同时,在研招网报名的备注项1中填写“因满足外国语水平要求而不参加本批次外国语考核”。

四、组织机构

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负责组织和协调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及录取工作,并对本单位招生和录取结果负责。  

五、申请流程、材料提交与资格评定

申请考核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材料报送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均按要求完成的考生方为报名申请成功,否则申请无效。

(一)申请流程

网报时间:2023年4月20日—5月4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可修改报名信息。

网报要求:

1、报考条件核查。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查阅《中央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gs.cufe.edu.cn/info/1056/9442.htm,以下简称招生章程),确认完全符合报考条件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审核不通过、不能考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网上填报信息。我校申请考核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务必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在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均可使用已注册账号登录进行修改,报名截止系统自动关闭,无法修改报名信息。如考生重复报名,我校仅保留距离网报截止日期最近的一条已完成缴费的有效报名记录,其他报名记录认定无效。

3、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5月4日中午13:30。网上报名后,凡是已向学院报送申请材料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上缴纳200元报考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为自愿放弃对应报名记录的报名资格及后续笔试、复试资格。不符合报考要求缴纳报考费的,不予退费。

材料提交时间:2023年4月20日—5月4日下午17:00

学院评定时间:拟于2023年5月4日—5月6日下午17:00

(二)材料提交

所需提交材料请查看“附件: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材料清单”

(三)资格评定

2023年5月06日17:00前组织资格评定,由中心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遴选出一定比例的考生进入下一个考核阶段,并以短信和电话形式通知通过的考生。 逾期未报送材料或未按学院要求报送材料,均视为资格评定未通过。考生须确保自己的报名信息、材料真实有效,如因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导致资格评定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以及取消录取资格等一切后果,考生责任自负。

六、考核相关安排

具体请见学校《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次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的通知》中相关说明。

http://gs.cufe.edu.cn/info/1051/9820.htm

七、其他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网址:http://icfd.cufe.edu.cn/index.aspx

咨询电话:方老师,010-61776237

咨询邮箱:rcpy_snf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