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响应国家“2011协同创新计划”建设需求,针对我国财政发展改革的重大需求,在财政部的直接领导下,于2012年9月8日,由中央财经大学牵头,联合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上海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和厦门大学共同成立。中心力求通过研究领域、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机制设计等方面的协同创新,打造顶级财经智库,形成财政理论的中国学派,拓展财政实践的中国模式,实现“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最终目标。 根据财政部的部署,中心由中央财经大学牵头,采取理事会行政领导、学术委员会业务领导的运作模式,下设秘书处、科研专项部、人才培养中心等六个部门,由中央财经大学负责日常工作并联合其它机构和高校开展协同创新任务,中央财经大学也同时作为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的办公机构和管理机构的所在地。 为了更好地完成中心任务,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和研究拓展平台,经中心领导批准,中心(秘书处)根据《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实习生管理办法》拟招聘行政实习生,承担中心的学术性事务的组织协调以及协助中心领导和工作人员完成日常管理工作。 一、招聘岗位 行政实习生6-10名(实习期为6个月-12个月),表现良好者可根据中心相关管理办法,经中心考核、学校人事部同意后,转为聘用制正式员工。 二、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二)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三)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法语基础者优先考虑; (五)具有较强的表达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并能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协调。 三、招聘流程 (一)申请人请将个人简历(附个人近期照片)于2014年8月25日前发至邮箱(xietongzhongxinlyr@163.com),邮件标题标明“协同创新中心行政岗+姓名+学校+专业”; (二)资料初审。中心对所有申请人邮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试。初审合格人选,电话通知面试; (四)面试合格试用; (五)一经录用,签订实习协议,实习期满后,表现良好且通过中心考核,按照中央财经大学人事处及中心相关规定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四、待遇 所聘岗位待遇按照中央财经大学和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伊人 联系电话:010-62288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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