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中国财经报》第7版刊登了由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姚东旻教授撰写的文章《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协同 提升宏观经济调控能力》,全文如下: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我国独特的财政金融制度为这一目标的实现提供了坚实基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同不仅是短期内应对经济波动的有效手段,更是实现长期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增长的重要保障。
当前经济环境下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面临的挑战
受国内外多重因素影响,我国有效需求不足问题日益显现,具体表现为消费疲软和企业投资意愿低迷,这些问题对旨在推动经济复苏与增长的财政与货币政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财政政策方面,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来源减少。随着经济增速放缓,企业的利润与居民收入增长也呈放缓趋势,进而从税基层面影响了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同时,逆周期调节的减税降费政策也对财政收入造成一定影响,这给财政收支平衡和政策实施带来了一定难度。在财力不足以覆盖事权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可能会“量出制入”,这一现状将迫使财政政策更加关注收入来源的多元化和财政支出结构的优化,确保财政的可持续性。
货币政策方面,国际经济环境的不确定性、国内产业结构调整以及资产市场的波动等因素导致货币流通速度下降,货币总量与通胀、经济增长之间的联系松散,传统总量型货币调控工具效果减弱。一方面,货币供给在金融体系内循环套利,而不是有效流向实体经济和重点投资领域。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与居民部门往往会出于风险控制的考虑采取顺周期行为,与央行逆周期的货币投放对冲,进一步削弱了总量性货币政策工具的实际效果。
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同配合的两大优势
我国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协同配合的优势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决定了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本质上是一体的。二是国有金融企业作为货币政策传导的核心,确保了政策的高效执行,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金融支持。
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区别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显著标志之一,也是我国做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关键制度保障。美国、英国、法国等金融业发达的国家都实行两党或者多党制。不同党派轮番执政,将其政党主张贯彻到财政、央行等经济部门的决策执行过程中,这就导致其在货币调控方面,渗透进更多政党间政治竞争因素,同时,由于政党之间的利益难以协调,加大了金融市场波动。
我国始终不渝坚持党的领导,不断探索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道路,较少受到其他短期政治目标的影响和干扰。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做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调配合的关键制度保障。在加强金融政策的顶层设计方面,党中央成立了中央财经委员会,完善了金融政策的战略配合机制。通过中央财经委员会,党有步骤地推出改革决策部署并明确各执行机构协同推进要求,如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要求分部门、分债务类型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第四次会议结合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特征作出了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货币政策要松紧适度,加大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的决定。在强化金融系统的中央事权方面,党中央领导成立了中央金融工委和金融系统党委,实现了金融机构党组织的垂直领导和干部的垂直管理。在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同配合的渠道建立上,党中央统筹全局,设置了成员涵盖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改委等多部门的经济决策议事机构——货币政策委员会。这使得我国央行在制定货币政策、预估货币政策效果时,必须统筹考虑,避免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错位与冲突,这项制度设计从法理上避免了所谓的央行独立决策,有利于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形成政策合力。
在主要国有金融企业把握货币政策传导的关键环节方面,货币政策工具通过金融市场的传导机制,最终对全社会的投资和消费产生影响。在我国,无论是在资产规模还是在金融交易的关键节点上,国有金融企业在金融体系中均占据主导地位。一方面,在资产规模上,根据《国务院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截至2022年末,我国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为400.9万亿元,占全国金融行业的比重高达95.53%。另一方面,国有金融企业也掌握着金融市场运行的关键环节,金融中介机构和金融基础设施的主要提供者都以国有金融企业为主体,财政部与中央汇金以绝对的优势控股“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同时,也直接或间接控股如中央国债公司、银行间市场清算所等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这反映出在我国金融行业中,国有资本占据主导地位。作为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基石,国有金融资本对整个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经营成效具有深远的影响。其主导地位不仅确保了金融市场的稳定,也对促进经济的平稳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
财政部与地方财政部门作为国有金融企业的出资人代表,承担着对这些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这不仅是我国国有金融资本“财权”归属的重要体现,也是财政部门在政策传导机制层面对货币政策产生影响的重要制度保障。央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调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准备金率和融资成本,从而间接影响其交易行为和货币流通。在这一制度框架下,通过行使股东权利,财政部门能够在必要时对国有金融企业的交易行为进行引导和调整,以实现对货币供应和需求的有效管理。这种制度安排不仅增强了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的协同效应,也为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协同配合的具体路径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总需求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积极的财政政策与稳健的货币政策需把握我国财政金融制度优势协同发力,共同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注入强劲动力。
——发挥金融制度优势,以货币政策扩大财政空间。利用金融制度优势扩大财政空间。在高度国有化的金融体系下,政府债务发行具有可持续性,这为扩大财政空间提供了有效途径。我国以国有资本为主导的金融体系,使得政府债务空间具有更高的韧性。财政部门可通过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的职责,直接或间接影响金融机构对财政政策的预期和响应程度,这也大大提升了我国金融市场的深度,从而为以时间换空间的财政政策提供了助力,极大拓展了财政政策空间。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是通过债务置换,将短期、高成本债务转换为长期、低成本债务,为地方政府提供更为灵活的财政空间,减轻其短期内的偿债压力。一方面,通过允许延长债务期限降低地方政府的债务风险,缓解地方政府财政紧平衡;另一方面,依托债务置换,地方政府可以将临近到期的高利率债务转换为期限更长、利率较低的债务,从而减少利息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强化对债务置换资金的监管,确保债务置换操作的透明性和规范性。在守住不发生金融系统性风险底线的基础上,将置换后的债务结构与经济发展需求精准匹配。对债务置换资金使用、债务项目筛选、偿债计划等方面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债务信息的公开披露,改善债务管理透明度。
——统筹财政金融领域,以财政政策助力货币政策。一方面,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推动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创新,加强统一管理、穿透管理和统计监测,强化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落实全口径报告制度。一是财政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时,可以主动指导和约束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和结构,科学调节国有商业银行货币创造能力。二是财政部门应集中统一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优化国有金融企业的资本结构和风险管理,强化不良资产核销和处置管理,并实行账销案存管理。提高国有金融企业市场运作效率,将货币循环转化为实际产出。
另一方面,持续深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财政政策可通过合理引导市场资金与扶持公共金融产品生产等方式赋能货币政策传导。一是通过财政信用担保、贴息贷款等手段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流向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三农”领域等薄弱环节,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增强经济的内生动力。加强财政、金融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政策协同,形成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合力。二是撬动金融资源更好地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确保金融机构不抽贷、不压贷、不断贷,将更多创新型中小企业纳入财政信用担保体系,特别是对那些具有高技术含量和市场潜力的企业给予优先支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完善宏观调控制度体系,统筹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这不仅要求提高政策制定和实施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还要求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扮演更为主动的角色。通过加强政策协同,提升宏观调控的整体效能,我国有能力在全球经济格局中保持稳健的经济增长模式,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审核:姚东旻
责编:姚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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