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在学院南路学术会堂702举办了“中国特色财政改革的伟大实践——改革开放40年回顾”(下)的主题讲座。本讲座继续邀请到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中心学术带头人、博士生导师马海涛教授进行精彩的讲授。继上次讲座给大家带来无限启发后,中心全体研究生更专注、期待地聆听了此次讲座。
财税改革具有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的作用,是我国经济改革的先行军和突破口,马海涛教授先简要回顾了对应我国经济制度改革的五个财政改革阶段。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统收统支的财政体制,在市场经济探索时期实行财政包干制度,在市场经济建设时期进行了重要的分税制改革,这一阶段我国首先进行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在分权的基础上划分了政府间收入,之后建立了地方税体系,充分强调地方财政的独立性,并为实现区域间均等化而建立了科学、规范、完善的转移支付制度。2012年至今,我国致力于国家治理视野下的现代财政制度建设,由此引入了本次讲座的重点内容——现代财政制度。
马海涛教授认为,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含义包括六个要素:第一,公共性。所谓财政,就是有效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来满足社会的公共需要,最终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因此,公共性是财政的灵魂,决定了财政活动的边界;第二,公开透明。公开透明的财政指预决算、预算调整方案的公开和透明,而我国目前能够做到形式上的公开,透明则是更高的要求,其旨在清楚明了地让人看懂;第三,法治。法治财政可体现在税收法定原则上,我国目前有18个税种,目前只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是由人大立法确立的,而其他税种仍为国务院条例;第四,民主。比如,税收实际是政府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价格,在衡量税收负担时应考虑福利化程度,也就是税收“花”的怎样;第五,以现代预算制度为基础。也就是,“完整、规范、透明、高效”的预算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前提;第六,以现代的技术手段作为支撑。在目前互联网经济迅速发展的大环境下,如果现代的技术手段跟不上,将会导致税收的大量流失,影响财政收入筹集的效率。
接下来,马海涛教授回顾了中国改革开放 40 年来的财政改革实践,并总结了八条经验:第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我国 40 年来财政改革,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不同时期的理论指导,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第二,与其他领域改革统筹兼顾、协同推进。财政改革为其他领域的改革开辟了道路,同时,其他领域的改革也为财政改革提供支持;第三,改革由粗到细、逐步深化。经过 40 年的努力,中国现代财政制度大厦的建设经历了地基建设、主体构建、分部建设、细节完善等不同阶段。中国的财政改革始终坚持实是求事,不断开拓创新,才有了 40 年后中国现代财政制度的大厦;第四,坚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在实践中我国的很多重要改革均采取试点先行的办法,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在成功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广至全国。这一改革方法具有降低改革风险、减少改革阻力、确保改革成功的重要特点;第五,努力实现财政集权与分权的均衡。总体来看,40 年来中国财政改革是从高度集中的统分统支财政体制走向分级财政体制,但改革的实践也不断证明过度的分权不仅不利于推进改革和促进发展,反而会使中央控制力下降,地方和部门行为不受约束,影响资源配置,扰乱市场经济运行等;第六,财政改革与市场化改革同步。中国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财政改革中也体现了这一市场化趋势,政府对市场的直接干预不断下降、政府对市场环境的建设和宏观调控不断加强、国有企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入、劳动力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深入、政府本身的活动也日益离不开市场。第七,财政改革与法治化建设同步。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同时也是市场和政府行为不断法治化的过程。法治化为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法律保障。同时,随着财政改革的推进,相关法规也需通过法律的规范程序进行修改完善。第八,财政改革与国际化进程同步。中国财政改革的进程实际上是不断借鉴各国财税改革成功经验的历程,是逐渐实现国际化的过程。“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积极发挥大国财政作用;积极参与国际财税规则的制定。
最后,马海涛教授提出了对中国财税改革的展望,包括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完善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创新和完善财税调控制度、进一步推进财税法治化建设并加强大国。
本次讲座在马海涛教授的带领下,同学们更加深入了解了中国的财政改革,全面梳理我国财政改革的路径轨迹,在回顾曾经走过的重大改革的基础上,总结了财税改革中的基本经验以及探索财政改革的基本规律;同时也激发同学们未来投身财政领域研究的决心,愿为我国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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