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学科带头人马海涛教授和中心博士后王斐然撰写的论文《我国就业市场变化的税收因素分析——基于产业结构调整视角》被财税权威期刊《税务研究》录用刊发(2020年第10期)。
税收、就业和产业发展之间存在紧密关系。文章基于产业结构视角探索税收对就业市场的影响,从宏观视角利用指数分解法分析其中的基本规律,以期对政府制定更加有效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提供相关建议。
产业视角下税收促进就业的机制分析
文章构建LMDI(Logarithmic Mean Divisia Index)模型,聚焦产业因素和税收因素对就业人口变动的影响,并以此构建就业人口增长的分解体系,使用2001—2018年《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税务年鉴》的数据,重点分析就业人口与税收因素的特定关系。通过文献与事实梳理,文章在影响就业规模的指数分解模型中纳入经济增长、产业结构、宏观税负、税收结构和个人税负五大因素。
文章得出的主要结论有:其一,经济增长因素是“十五”时期以来推动我国就业人口增长的重要因素,然而随着我国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经济结构调整升级,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在逐渐减弱。其二,产业结构调整从整体看造成了一定就业人口流失,产业结构与就业结构之间存在较明显的背离关系。分产业而言,第一产业仍有大量剩余劳动力尚待转移,且产业就业潜力尚未被有效激发;技能劳动力缺失引起的结构性矛盾是阻碍第二产业发挥就业吸纳效应的主要原因;第三产业是近年来吸纳转移和新增就业的主要部门,其中生活性服务业,尤其是城镇私营部门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保证了第三产业具备较为稳定的就业吸纳能力,但与此同时,受相对于发达国家仍较低的产业比重和部门内劳动生产率已经趋近于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的影响,第三产业就业吸纳能力陷入瓶颈。其三,从税收角度而言,一方面,当前我国税收政策无法应对产业间具有异质性的就业问题;另一方面,虽然税收收入整体对稳定就业具有正面影响,同时税制结构优化能够有效地激发就业潜力,但个人税负因素却严重抑制了就业的增长,是对就业具有消极影响的最主要因素。
结合研究结果,文章从两大方面提出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建议。第一,完善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加速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具体来看,要完善扶持农业发展的税收激励机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要落实制造业普惠性政策,完善制造业布局,加速制造业转型升级;要细化促进第三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第三产业的“虹吸”效应。第二,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对人才培育的税收扶持力度。具体来看,要提高对企业教育培训的税收优惠,引导企业增加教育培训投入;要优化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降低劳动者税负;要构建与就业结构性矛盾相匹配的动态职业培训税收激励机制。
论文主要框架
中央财经大学 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版权所有 copy right © 2017-2020
邮编:100081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联系电话:010-61776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