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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计划”培育基地合作项目:国际税收课程——转让定价与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政策
2019年12月09日    编辑:    浏览量:    


12月3-6日, 中央财经大学 “一带一路”国际税收治理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培育项目)邀请战略合作伙伴维也纳经济大学转让定价研究中心(WU Transfer Pricing Center)主任Raffaele Petruzzi副教授来我校讲学,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收研究中心主任曹明星主持了课程和研讨活动,各高校教师、企业专家和中心学生参与了此次课程并参与深入探讨。

 

5日上午的专家课程环节主题:转让定价是什么及其未来的挑战。Raffaele副教授认为转让定价涉及的主体包括关联企业、第三方(行业和市场)、及不同国家的税务机关。Raffaele副教授以实际案例为我们讲解了7号公告下的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股。新东方、百度等公司由于国家监管的限制,通过在BVI或者开曼群岛设置离岸公司,以VIE架构实现海外上市融资。Raffaele副教授指出,7号公告适用于股权转让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因此,可将VIE架构的设立及境内、境外股权转让的效果不同作为抗辩理由。

参加课程的老师和学生们就上述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对转让定价的原理与对实践中的政策应用之间的衔接过程有了深刻的理解。

 

 

图:VIE股权架构

5日下午及晚间的专家讨论环节主题:转让定价与数字经济国际税收政策发展。Raffaele副教授以亚马逊为例,详细介绍了亚马逊欧洲公司在欧盟与美国双重避税的操纵,进而引出在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


 

图:亚马逊转让定价设计

面对跨国企业在实际生产生活中带来的巨大挑战,Raffaele提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工作计划的两大支柱:第一支柱下共有三个提案(分别由英国、美国和印度提出),旨在将更多的跨国公司全球利润分配给市场国/用户所在国;第二支柱(法国和德国提出的全球最低税提案),主要研究跨国企业集团中的低税受控外国公司(CFCs)如何以固定税率缴纳最低税。此外,Raffaele副教授着重指出征税权的重新分配将对国际税收框架产生深远的影响,为避免造成双重征税,各管辖区需同步推进实施。

在专家讨论会上,曹明星副教授认为在数字经济的背景下,应该让国家“浮”起来,还原交易本质,进而使转让定价框架更完善;虽然现阶段各国转让定价机制不平衡,但是金融资源/知识产权/制造提供者的地位是平等的,各国政府可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进行指向性侧重,然而不能长期和无底线的偏向某些要素提供者。

此次学术课程,是“一带一路”国际税收治理学科创新引智基地(“111计划”培育项目)2019年系列学术活动之一,通过引进国外优秀专家学者为中财师生授课,拓展学术视野,提升学术氛围,为我校国际税收学科发展及我校“双一流”建设贡献力量。

注:本项目由中央财经大学引智项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