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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新市场财政学的“国家观”“政府观”及其理论渊源
2018年01月28日    编辑:    浏览量:    


近日,中央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首席专家,新市场财政学研究所所长李俊生教授。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姚东旻副教授,在《财政研究》上发表了《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新市场财政学的“国家观”“政府观”及其理论渊源》的文章。

【内容简介】

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问题不仅是当代财政学理论建设的核心问题,而且也是我国当前经济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所必需解决的重大实践问题。以英美“盎格鲁-撒克逊学派”为代表的当代主流财政学,主要以“市场失灵”以及市场失灵理论作为实践的出发点和理论基础来解释和预测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问题及其发展趋势。所得出的结论依然是把政府与市场对立起来、把市场和私人部门混淆起来。依据主流财政学的这种以市场失灵理论为出发点、以政府与市场之间具有二元对立关系为核心的理论与范式,所推导并提出的有关政府对市场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的政策与建议,现实实践的政策精神是相悖的。

本文运用文献研究法,以新市场财政学的“国家观”“政府观”为理论起点,通过回顾、梳理和分析对比国家分配论学派、盎格鲁-萨克森学派和欧洲大陆学派财政理论发展史中的主要文献,发现国家分配论与公共财政学理论有着共同的“国家观”与“政府观”,二者共同持有“政府与市场二元对立”的观点;而由欧洲大陆学派则推导出政府与市场之间实际上是财政行为主体与财政活动“场地”之间的关系。新市场财政学借鉴欧洲大陆学派的理论,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提出了“市场平台观”。依此所确立的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的实质是:将市场视为交易平台,国家作为市场政治边界的规定者;政府是市场的参与者,是社会经济体内在的成员,也是国家的“受托人”,其行为受国家的规范;企业、法人等社会组织成员与自然人成员也都是市场活动的参与者。公共部门为实现其公共价值最大化而进行市场活动;私人部门则为了私人价值最大化而进行市场交易;第三部门为了社会价值最大化而经营运作。市场的中性特征确保使其不“偏袒”任何一方,交易双方通过市场规则来实现双向约束。市场规则应运而生,约束和规范各交易主体行为,以维持整个市场正常运行。

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首先,通过梳理国家分配论财政学派、盎格鲁-萨克森学派和欧洲大陆学派有关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学说,在财政理论上重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而解决和回答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也拓展和深化了新市场财政学的理论框架。其次,本文重构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对建立起既能解释中国的财政实践问题、又能回答在不同政治与行政体制下的政府财政发展问题的、具有普适价值的财政分析范式有所帮助,也将财政学中国学派的理论建设向前推进了一小步。


【关键词】新市场财政学 国家观 政府观 市场平台


(全文刊发:《财政研究》2018年第1期)

原文链接:http://mp.weixin.qq.com/s/QjMmvpQf_enqlW8Dhkkf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