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成功举办了“新市场财政学”理论创新学术研讨会暨“新市场财政学研究所”成立大会。会上,李俊生教授做了关于“新市场财政学”理论的学术演讲,初步介绍了这一体系的理论渊源与核心内涵,并表示这一理论将重新认识市场,定位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以下为发言内容的整理,文字未经讲演者审定)
今天我是想向大家报告一下关于“新市场财政学”这个理论是怎么构想的,它的目标是什么,理论渊源是什么?我们如何设置它的概念体系与研究范式。
理论渊源:大陆学派的财政观与跨学科的借鉴
关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府从中扮演的角色是什么,欧洲大陆学派和盎格鲁-撒克逊学派(英美学派)实际上是有不同的看法,我把它归纳为他们有两种不同的政府观,我们主流财政学就是盎格鲁-撒克逊财政学派的财政理论,欧洲大陆学派现在几乎被人们忘却,在《简明财政学说史》当中只用了一个小小的自然段提了一下欧洲大陆学派,再也不提欧洲大陆学派。
先说盎格鲁-撒克逊学派,他们把政府在市场中定位为“自治型的政府干预模式”,欧洲大陆学派则定位为“参与型政府模式”。用词不一样,差异却很大:简单地说,盎格鲁-撒克逊学派认为政府和市场是两个各自独立的实体,政府和市场相对来说是对立的。政府自行运行,市场自行运行,政府是站在市场之外来调控市场,我们现在流行的观点是调控市场、干预市场,这是盎格鲁-撒克逊的学派的基本观点。
欧洲大陆学派认为政府是市场当中的组织部分,它和企业和私人部门一样,是市场当中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在市场当中和企业有同样的地位,实现自己的目标。哈耶克在他的著作当中用到一个词,我总觉得他讲的就是市场,但中文翻译是经济体系,我看了哈耶克的著作,他通篇阐述的这就是一个市场,政府在当中它有它的行为模式,企业在当中也有它的行为模式,并且企业有不断自我完善的功能,而政府也是在不断自我完善的功能。我就是很认真地去研究和学习哈耶克他的一些理论,他在这里面阐述的思想非常丰富。并且和欧洲大陆学派的思想是非常接近,所以我说我们“新市场财政学”要重新定位市场,最近看到北大两位教授的辩论,我很欣慰,其实很多人也在研究这个问题,看怎么顺应我们中国的实践。
这是我们团队对盎格鲁-撒克逊学派、欧洲大陆学派基本的观点做了一个的初步梳理。我们的渊源借鉴了欧洲大陆学派,我们也非常认真地学习和研究盎格鲁-撒克逊学派的理论,形成了这样一个对比,关于市场模式政府定位的问题,关于市场和政府关系的问题,这两个是不一样的。
其实不只是欧洲大陆学派,跨学科的研究,比如说管理学当中的营销学,产业组织学、社会学,我们也寻找了很多的灵感,这些学科他们对市场的定位很有意思,和我们现在财政学对市场的定位是大不相同。比如营销学,我用了一个题目叫“营销学的政府观”,营销学他们是把市场看作是一个平台,在这个市场当中他们认为企业、政府是处在同一个平面,他们在进行各自的经济活动来创造价值。公共部门创造公共价值,私人部门创造私人价值。这些价值都是同质的,因为投入的资源不同,诉求不同,命名为公共价值和私人价值。他们从三维角度定义市场,他们认为市场是消费者认知的框架,是交易的场所,是一个价值创造的活动,而政府和企业相同。产业组织学也特别强调市场就是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政府和企业具有平等的关系来运行。还有社会学,他们关于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也有他们的定位,社会学中使用了一个词field,这样一个场所当中,企业也罢、政府也罢,大家都是在这个field当中各自完成自己的任务,各自从事自己的活动。这个定义和我们主流财政学的定义不一样,它认为政府就是市场当中的一个行为主体,而不是政府之外干预政府的一个什么主体,这是社会学的视角,也非常有意思。
核心概念体系:市场平台观和参与型的政府观
尽管我们不想把现在的主流财政理论推到重来,但我个人认为构建核心概念体系非常重要,一个系统的概念实际上构成了一个学科的科学体系和解决现实问题的重要的工具。如果没有一个科学合理的核心概念体系,这个理论是很难解释现实问题,特别是对财政学。
这个体系的理论基础的第一个是财政本源论,即社会政府的财政活动它最根本的源泉是什么,比如私人活动它有私人的需求,公共的活动肯定有公共的需求。基于这样的假设,我们借鉴了何振一教授的《社会共同需要理论》,把它作为我们研究财政本源问题的重要基础。第二个是公共选择理论,它的最大的启示是政府的财政决策和市场当中私人的决策模式是不一样的。我们且不论公共部门当中的私人也有私人的利益,但公共决策必须是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角色,其在市场表现形式,目的是要实现公共价值,并且尽量使得公共价值最大化。有了这些理论,这样公关部门和私人部门的价值倾向、决策模式,目标我们一下就能分得清楚,知道公共部门怎么做、私人部门应该怎么做。
“新市场财政学”的核心概念体系。初步设想由这么几个部分构成:一个是市场平台观,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在市场当中各自的定位、关系、行为方式的问题以及市场规则的问题,我们觉得这是基础性的核心概念,刚才我们已经提到。第二个核心是参与型政府观,这个非常重要。我们就是力图借鉴欧洲大陆学派财政理论,参与型政府观的合理内核,重新定位政府在市场中的位置。第三个是公私部门互动,这是一个公共价值实现方式,这里面我们想强调的是要建立一系列的概念,是想用来说明政府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如何创造公共价值、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第四个是立规则。既然政府和企业一样都在市场平台当中,这个规则如何界定?我们认为市场运行规则能分成几个层次:这其中包括了伦理、价格机制、博弈合同等等,而这些规则最后再上升到由立法部门订立相应的法律法规,比如《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约束和规范市场行为。
以上大体上就是我们“新市场财政学”就它的一些理论渊源、核心的概念以及我们市场模型的一些初步构想,今天提出来确确实实是想求教于大家,请大家多多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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