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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场财政学】乔宝云:再论市场失灵与财政的关系
2016年12月23日    编辑:    浏览量:    


11月12日,中央财经大学中国财政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成功举办了“新市场财政学”理论创新学术研讨会暨“新市场财政学研究所”成立大会。会上,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教授从市场失灵理论逻辑上的“失灵”说起,对究竟什么是财政进行了重新的定义(以下为发言内容的整理,文字未经讲演者审定)

我在给许多国家做税收和财政制度的设计指导时发现,各个国家的金融制度差异远远小于财政制度的差异。而且每次在设计财政制度的时候,各个国家都会要求充分考虑过去的制度情况。

由此,我开始思考,财政规律和财政实践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如果没有财政规律,那么财政学也不复存在。财政规律和财政实践的关系是,我们既不能用财政规律来否定财政实践,也不能用财政实践来否定财政规律。同时,当我们考虑财政规律的时候,我们需要反思已有的财政理论或者财政学基础究竟牢不牢靠。


市场失灵理论逻辑上的“失灵”

财政理论从何而来?主流财政学的观点是,市场失灵以后才有了政府的功能,由此产生了财政的功能。但是,这个逻辑仔细推理是非常粗鲁的。为什么有了政府功能以后,就会有财政功能,或者说财政就一定是政府的工具吗?财政预算最初产生的时候,并不是替政府帮忙,而是对政府进行制约。因而,我们不能简单地认为,有了政府,就有了财政。

其次,我们也不能说市场失灵以后就产生了政府的功能。除了市场,我们还有政府、政党、宗教、家庭等等,即便市场失灵了,为什么不能由政党、宗教或家庭来处理,而偏偏由政府来处理呢。我们可以说市场失灵是政府存在的必要条件,但它肯定不是政府存在的充分条件。

再者,讨论市场失灵问题的时候,我们所谓的市场有效理论是基于不存在交易成本这个假设的,在瓦尔拉斯模型里是不存在交易成本的。但是如果考虑交易成本,我们会发现均衡是一种偶然,我们的市场永远都处在失灵中。

总体来看,从市场失灵到产生政府功能,再到产生财政学,这之间的逻辑漏洞还非常多。所以当我们用简单粗鲁的理论来论证我们财政理论,总结财政规律时,就很容易受到别人的质疑。


究竟什么是财政


财政学现有的门槛很低,谁都能说财政是因为市场失灵了而需要政府干预。但其实,在国家或者政府这些概念的诞生之初,国家或者政府的对立面是丛林法则,而非市场实体。丛林社会带来的永远是贫困、疾病、死亡,所以霍布斯说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国家或者君主来结束丛林社会。这之后产生了有关国家的不同概念,有一种说法是国家非常强大,其他的都得从属于国家。还有一种说法是the Rule by Law,国家虽然非常强大,但是我们的社会和市场也应当强大,这是一个法制概念。


从发展的轨迹来看究竟什么是财政,可能就比较清晰一点。财政不单单是政府的工具,它也可能是市场的工具,或者是私人部门或社会的工具。为什么需要均等?可能因为收入分配差距越大的社会,会产生更高的交易成本。以美国为例,当它收入差距不是那么大的时候和它收入差距逐步扩大的时候,产生的社会矛盾是不一样的。当社会分裂了以后会产生非常高的社会成本,而社会成本产生了一种需求,这种需求需要政府通过供给来做出回应。如果说社会分裂比较大,交易成本可能就比较高。如果说社会分裂比较小,交易成本可能就比较低。这是需要财政的原因之一。

另外,财政学有专制时代皇帝的财政,也有今天的财政,如果我们想建立一个从过去到现在可以一以贯之的财政理论,当然也可以,但是这对于探寻财政规律来说可能不是非常必要的。从社会契约论这些大家的思想中,我们也可以看出来,财政制度是逐渐发展的。从单纯的以政府为主体,发展到多方面相互影响,从市场到政府,从政府到社会,从社会到政府,也有可能是社会与市场之间的交替,比如说捐赠、宗教。因此,我认为财政应当作为一种工具,并在竞争中不断胜出,取得自己合理的空间。财政不是一个固有的概念,而是不断进化的概念。